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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angumi 学生宿舍轮流 值日制度(试行)

【来源: | 发布日期:2025-09-26 】 点击数:

第一章总则

第一条为营造整洁、安全、文明、和谐的宿舍环境,培养学生劳动习惯、责任意识和集体主义精神,提升学生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、自我教育能力,依据《bangumi 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公寓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》及相关管理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
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bangumi 全体在校住宿学生。

第三条基本原则:

1.公平轮值,全员参与。

2.责任明确,落实到人。

3.注重引导,教育为主。

4.检查督促,奖惩结合。

第二章值日安排

第四条每个宿舍应设立值日生制度,由宿舍全体成员按周或按日轮流担任值日生。

第五条值日周期由各宿舍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,并在开学后一周内完成《学生宿舍值日安排表》的排定与张贴。

第六条《学生宿舍值日安排表》应清晰标明:

1.宿舍号、宿舍成员姓名、床号。

2.值日生轮流顺序及对应日期。

3.值日生具体职责。

4.宿舍全体成员签字确认栏。

第七条值日表应统一张贴于宿舍门内或室内醒目位置,便于查看与监督。

第八条宿舍长负责监督值日制度的执行,并定期向辅导员或班主任报告值日情况。

第三章值日生职责

第九条值日生应在当天完成以下职责:

1.环境卫生:

清扫地面,保持整洁,无垃圾、积水。

擦拭公共区域桌面、窗台、门框等。

整理公共物品,保持摆放整齐。

2.垃圾处理:

将室内垃圾袋装化,投放至指定垃圾桶。

保持垃圾桶清洁。

3.安全与秩序:

检查宿舍用电安全,做到人走断电。

督促宿舍成员不得使用违章电器、不私拉电线、不饲养宠物等。

提醒离开宿舍时关窗、锁门。

4.通风与氛围:

定时开窗通风,保持空气流通。

维护宿舍安静、文明的学习生活环境。

5.交接提醒:

当日值日结束后,主动提醒次日值日生。

对未履行职责的成员予以友善提醒。

第四章监督与检查

第十条建立“宿舍自查、学院检查、学校抽查”三级检查机制:

1.宿舍自查:宿舍长每日对照值日表检查值日完成情况,并在《宿舍值日记录本》(附件2)中简要记录。

2.学院检查:学院学生会生活部、辅导员、班主任定期深入宿舍检查值日制度落实情况,包括值日表张贴、环境卫生、值日记录等。

3.学校抽查:学生工作处、公寓管理服务中心不定期组织抽查,结果纳入学院学生工作考核。

第十一条检查内容重点包括:

1.值日表是否规范张贴、信息完整。

2.值日生是否履行职责,环境卫生是否达标。

3.值日记录是否真实、连续。

4.宿舍成员对值日制度的知晓与参与情况。

第五章激励与约束

第十二条将值日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,与评奖评优、入党推优等挂钩:

1.对值日认真、宿舍环境持续优秀的宿舍,在“文明宿舍”“标杆宿舍”评选、宿舍集体评优中予以优先推荐。

2.对值日表现突出的个人,在“优秀学生干部”“优秀舍长”“劳动实践先进个人”等评选中予以倾斜。

3.学生参与值日情况计入劳动教育实践学时。

第十三条对不履行值日职责、宿舍环境脏乱差、拒不整改的宿舍或个人,采取以下措施:

1.取消当年各类宿舍评优资格。

2.对个人在评奖评优、入党推优中实行一票否决或酌情扣分。

3.屡次不改者,由学院进行批评教育,情节严重者按校纪校规处理。

第六章附则

第十四条各学院可依据本制度制定实施细则,并报学生工作处备案。

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。

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。